关于选聘龙湾区第二届法治监督员的公告

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     2023-08-25     47

为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对法治建设的推动作用,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参与度、认同度和满意度,根据《温州市龙湾区法治监督员聘任和履职工作规则(试行)》精神,决定在全区公开选聘30名法治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范围

拟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特邀的方式选聘法治监督员,具体人员构成为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人民调解员、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专家学者、企业从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等热心法治建设的人员。

二、选聘条件

参加选聘法治监督员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具备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支持法治龙湾建设;

(二)熟悉政策制定、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工作,具备与履职相应的法律、政策等专业知识和能力;

(三)热心参与法治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监督;

(四)在本区连续居住三年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五)品行良好,无刑事处罚、不良信用记录等。

三、工作职责

(一)在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依法治区办”)统一组织下,参与法治监督活动和专题调查研究;

(二)对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等法治建设的各环节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并向区委依法治区办进行反映;

(三)依法参与其他法治监督工作事项。

四、选聘程序

(一)申报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以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填写《温州市龙湾区法治监督员申请表》(见附件),并将申请表、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其他可以证明胜任法治监督员工作的材料电子版,于2023年9月5日17:00前发送至区委依法治区办邮箱lwqsfj124@163.com,联系人陈倩倩(电话:0577-86968571)。

(二)资格审核

由区委依法治区办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议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三)颁发聘书

由区委依法治区办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颁发《法治监督员聘书》,并向社会公告。法治监督员每届聘任期为3年,可以连续聘任。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

附件:温州市龙湾区法治监督员申请表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温州市龙湾区法治监督员申请表

姓名

性 别

一寸彩照

(正装蓝底)

出生年月

民 族

2021年国考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及职务

推荐方式

(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

身份证

号码

法律或相关

专业知识情况

通讯地址

专业特长

联系手机

电子邮箱

是否是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是否有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方面的

工作经历

工作简历

奖惩情况

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理由

签名: 年 月 日

审定机关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注:1.请将一寸蓝底彩照粘贴在规定方框内;

2.表后请另附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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